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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罪行》是德國最會說故事的知名辯護律師費迪南.馮.席拉赫所經手過的真實案例,書中談到十一個故事,劇情的節奏如電影撥映般流暢,但內容卻撼動著我們對人性、罪行、愛與罰的一切判斷。

 

其中讓我印象深刻的故事是第一篇〈費納醫師〉。費納在二十四歲時認識了英格麗特,她誘惑他,他也受到她的吸引,兩人熱戀時他答應要愛她一輩子——這是終生的承諾。兩人閃電結婚。但是隨著兩人共同生活,英格麗特逐漸露出本性,對費納百般的抱怨與指謫,甚至變本加厲的侮辱咒罵,三十多年後他終於領悟到自己一生都將是這樁婚姻的囚犯,然而,正是在如此間年的歲月中,他才更需要遵守承諾;承諾並非只有在甜蜜期才算數。費納七十二歲的某天,在英格麗特如平日的一般刺耳的聲音灌入耳際之後,他央求她到地下室,二話不說從工具牆上取下斧頭,朝她的頭部致命一擊,自頭部向下,劈開了她的臉。她死了。

 

手刃髮妻,竟是為了堅守一生對愛承諾的誓言。他在法庭上述說自己的罪:「我愛我的太太,最後我殺了她,但我一直深愛著她。我答應她,她永遠是我的妻子,到我死都不會改變。我違背了諾言,只有帶著我的罪過活下去。」

 

人是否會在受到日夜批判與洗腦的過程中,產生另一種人格?抑或世界上沒有純粹的愛,反而當愛一個人時,恨也同時產生;這或許也是為何情侶會不斷吵架又言合,分分合合,但始終在一起的原因。讀完這篇故事之後,我發現自己在對待一個人時——尤其是我又愛又恨的人時——必須在心理上起得平衡。另一方面,或許故事中的費納,沒有把英格麗特當作人看,他僅是把她的身分定位是「妻子」,因此讓自己活在痛苦之中;事實上,每個人於世上都扮演著不同的身分,但無論是何種身分,都不應脫離人。然而,我們卻可以藉用不同的視角來觀看同一個人,這樣一來,或許會讓自己的想法不再如此鑽牛角尖,不會在心中構成長年的壓力與挫折,進而鑄下大錯,遺憾後半生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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